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南京人,对于这座城市的公积金政策,我还是比较关注的。最近听说南京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也有所放松,我立马精神抖擞,为了解具体情况,我细细查阅了相关文件,给大家带来这篇“二套房认定标准放松全指南”。
当然,为了更加全面地剖析政策,我准备了五个疑问并会逐一为大家详细解答。话不多说,开整!
根据《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,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,并且购房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,可认定为首套房。
简单来说,就是只要你名下没有房子,也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,不管你是南京户口还是外地户口,都可以认定为首套房。
通知中明确指出,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,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,并且购房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无其他住房的,可认定为二套房。
通俗来讲,如果你名下有一套房子,但已经还清了贷款,并且你和你爱人名下没有其他房产,那么购买第二套房时,就可以认定为二套房。
如果你名下只有一套房子,但贷款还没有还清,那么购买第二套房时,仍然会被认定为首套房。
根据通知要求,已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并结清贷款的,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时,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换句话说,如果你之前买房使用了商业贷款,并且已经还清了贷款,那么在购买第二套房时,你可以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。
目前,南京公积金贷款的房贷利率为:
1.首套房:2.75%
2.二套房:3.25%
相比商业贷款利率,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是相对较低的,可以为购房者节省一笔开支。
想要办理南京公积金贷款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
2.在南京行政辖区内稳定工作满6个月
3.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
4.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
符合上述条件后,可以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收入证明、房产证等材料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。
以上就是关于南京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调整的全部内容啦。这次调整对于刚需购房者和改善型需求者来说都是利好消息。如果大家有更多疑问,欢迎在评论区留言,我会及时解答。
而对于广大还在观望的购房者,我建议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合理利用公积金贷款政策,减轻购房负担,早日实现安家梦。